除非必要,勿增实体,这是法学的必要。
在这个法律社会学研究的传统中,苏力借助《秋菊打官司》开启了其批判法律理论,而在后来的诸多解释中,一个重要的线索就是围绕其批判法律理论形成的一个解释、对话和不断发展的理论传统。一个就是冯象所代表的左翼思考,即一种来源于左翼基督教传统(保罗主义)与共产主义思想的混合,坚持以人人平等的人类大同理念对右翼资本主义思潮展开批判,尤其是始终保持着对世界帝国这个资本-权力-法治综合体的批判。
[38]除了本文后面将详细讨论的论文,还可以参见陈柏峰:秋菊的‘气与村长的‘面子:《秋菊打官司》再解读,《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第46-53页。比如在《法律与文学》中,他娴熟地运用法律经济学理论、功能主义和实用主义以及后现代解构主义等方法,对中国戏曲中的法律故事进行细致的分析,其结果在不经意间解构了这些古典戏曲在传统解读中所强调的价值观念和文化精神。当然还包括中国要建设市场经济就必须通过法律移植来建立现代法律制度的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论等等。波斯纳对这四种关系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分析。(一)法律多元与地方性知识:普适主义法治观的批判 在秋菊的困惑中,苏力着力批判的是隐含在法律现代化理论中的普适主义的权利法治观,即一种无语境的、客观普遍的权利,并可以毫无疑问地据此建立一个普适的法律制度来保护这种权利。
批判法律运动的衰退似乎证明了法律现代化理论及其预设的变法模式或超前立法的正当性。然而,如果将这种理论思考贯彻到底,那么苏力所建立起来的法律多元主义秩序应该颠倒过来,即这不是国家法与本土资源的对立,而是自然法与人为法之间的对立。如果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些不光彩或令人尴尬的信息,每个人的这类私人信息在不同程度上都为他人知道,在社区中相互揭露隐私就起不到其在现代社会中可能起到的警示陌生人的作用,甚至一定引发相互揭露对方的不光彩或丢人的信息,只会激发矛盾,且难以缓和。
当然这也要有些证据,但人们对证据的评判差别很大。真相只是某些利益关涉者的说辞,用来掩饰其真正关切——如媒体的商业利益。今天中国自然没有理由照搬历史中国的为尊/长/贤者讳和不揭短的规范做法。[46]Mario Puzo, THE GODFATHER, Penguin Books,1969, p.61. [47]Niccolo Machiavelli, THE PRINCE AND THE DESCOURSES, Random House,1950, chs.17,19. [48]Max Weber, ECONOMY AND SOCIETY, AN OUTLINE OF INTERPRETIVE SOCIOLOGY, ed.by Guenther Roth and Claus Wittich,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8, pp.241-245. [49]〔美〕达玛什卡:《司法和国家权力的多种面孔》(修订版),郑戈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25页。
总统、参议员、政府部长、州长这类选举产生的公众人物是确定政治性的,但其他非选举产生的官员或卸任多年的前官员就很难说了。[37]2009年3月20日法国地方法院紧急审理法庭作出裁决,认定《巴黎竞赛画报》刊登法国社会党前总统候选人罗雅尔与一名看约50多岁的男子手挽手走在西班牙城市街头的私生活照片侵犯了总统候选人的个人私隐。
没有人仅因某演员人品好就成为其作品的粉丝。[50]超出主权豁免说,布莱克斯东和白哲特曾先后论证了君主不可能有错为什么是英国宪制一项必要且根本的原则。[43]‘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1册),中华书局1981年,第38页。符合人性的应予以足够理解,却未必就得尊重甚至追捧。
而且,公众如今也日益察觉媒体的商业利益,与公众关切会有重合,但并不完全重合。甚或相应的中小学校长。李辉质疑的第三点,文的国学成就,对广大受众已完全不重要了。当涉及隐私时,人们并不真相至上。
【注释】 *北京大学法学院天元讲席教授,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长江学者,博士。这一努力的意义在于,它追求了一个更为系统和统一的关于隐私的法理,更具整合力,对相关案件或事件有更强的统一的解说力。
或隐私权和表达自由哪个更重要。在一定程度上,如今国学还有某种精神安慰或娱乐作用。
只要曝光的个人隐私表明影视明星在其日常生活中不像其在影视作品中清纯、道德,这也意味着她们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本色演员,也就表明她们在影视作品中展示了其独到的演技,使她们创造的艺术形象比社会生活中的自我更美丽、清纯和动人。辩护者和文在此诉诸了中国人有关个人隐私的两个基本规范,揭人不揭短,以及为长者讳和为尊者隐。由于信用品程度不同,或说相比之下,一是信用品,一是检验品/经验品,我们就可以看出文怀沙与艳照门女星之间的重要差别。基于社会公共利益考量,对已有信息的这类有限利用,不能视为侵犯公民的隐私。可参见Robert D.Putnam & Bowling Alone., THE COLLAPSE AND REVIVAL OF AMERICAN COMMUNITY, Simon Schuster,2000, at 35-36。国外的典型范例,则是英国当年的戴安娜王妃。
文及其辩护者都有意回避了李辉的具体质疑[16],还不时顾左右而言他。杨立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18页。
即便是政府官员、影视明星,其隐私权也不得被新闻自由权随意侵犯。五、不同的信用品——兼论艳照门事件 这两个虚假信息,对文的声誉及其背书的信用品的打击真的如此巨大和彻底吗?如果是,又为什么?因为曾有许多当时看来不可收拾的丑闻,一旦风头过去或尘埃落定,丑闻当事人就重出江湖。
国家机关一个处长或巡视员或调研员是官员,按此分类算是政治性公众人物,其实人们一般不关心他们,除非他们惹出什么大事。因为她/他们之前通常并未从公益广告中获取经济利益,先前的公益广告更多是从她/他们的形象中获益。
正是在这种条件下,为尊/长者讳会变成一种总体上对社会有利也有效率的私密信息运用。第三个因素,很可能更重要的因素,是农耕社区治理的需要。[34]美国普通法实践就是如此。但在这个种种荣誉称号和头衔普遍贬值的时代,这也不算太大的问题。
理由首先是这里不存在需要保护的公众利益。回想之前一些媒体曝光隐私的事件,2006年8月《东方早报》爆料王菲女儿豁唇[17],2003年10月我国台湾地区《东周刊》封面曝光香港某著名女影星被掳裸照[18],都不是假相,不少民众还曾以抢购表达了他们欢迎这些真实信息,却仍有很多人,包括某些抢购这些信息的人,对媒体曝光这些真相表示了反感。
对一位接近90岁或100岁的老人,把他年轻时做过的荒唐事、说的荒唐话全都翻出来,这似乎有点过了。文1981年退休(后转为离休),不涉及就业或晋升或婚姻。
同样的逻辑一定要求考虑和顾及个人私密信息的披露方式或程度。一个品格高尚、学富五车的国学大师就这样塑造起来了。
现在的问题就是,不光彩的个人私密信息曝光为什么导致文,却未导致这些演艺明星,以各自形象背书的信用品崩溃? 文通过媒体同受众交易的产品是一种纯粹、彻底的信用品——以文的虚假信息构建的国学大师声誉和权威,以及以此背书的他的其他国学产品,完全没法经验验证。广大受众也不会因她/他们的隐私曝光而怀疑公益广告,降低了对公益广告的信任。这种天性不一定都是动机不良或后果不好,不仅因为了解别人常常只是为了保护自己不受伤。当然如果她们个人行为与影视作品中清纯美丽形象完全一致,有可能增加其影视产品的推销,赢得更多粉丝。
而且抽象来看,这两个命题确实可以是处理隐私的进路之一。在考虑这些因素之际,还应或可以考虑侵犯隐私对受侵犯人的后果。
但文化的断裂变成了理解、欣赏、评价和甄别国学及其品质的障碍了。如果不是胡耀邦且亲自过问,而是其秘书甚或天津的某位领导,或只是依据政策一风吹,受众会什么感觉。
[19]主要不是实物交易,却仍是交易,尤其在日益注重商标、品牌的所谓知识经济的当今。[19]很多经济学和博弈论文献都分析了名声的经济功能。